【测试】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信息来源:内蒙古电子商务促进会
发布日期:2022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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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盟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,各盟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工会,自治区各委、办、厅、局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落实自治区党委、政府有关要求,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《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1〕56 号)文件精神和要求,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
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
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
2022年2月15日